太平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申請須知
一、說明:市民為了解本市太平區都市計畫實施情形,得向本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二、應備書件:
(一)、申請書一份。(請下載附件)
(二)、於完成地籍分割地區,檢具申請土地之地籍圖謄本一份。
(三)、申請土地之土地登記簿謄本一份【正本或影印本(影印本應標註正本與影本相符並加蓋私章或簽名)】。
三、申辦機關:太平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四、作業天數:3天。
五、費用:1筆土地20元,每多一份再加20元。
六、注意事項:
(一)、本證明書係就申請地號查核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及計畫書之特殊土地使用規定(如以市地重劃方式整體開發,公共設施負擔比率之規定等)予以查列。至計畫書中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如建蔽率、容積率、高度比、前後院、側院及開發限制等限制規定,請逕洽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查詢。
(二)、本證明書倘依地籍圖電子謄本查對,如有出入時仍以地政事務所核發之地籍圖謄本為準。
(三)、如不方便洽現場辦理,可檢附申請書、附件、回郵信封與規費郵寄至本所農業建設課(411002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144號),本所將寄回證明書。
七、證明書有效期間依證明書所載為準。
八、證明書核發後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為準,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