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申請須知
一、說明:縣(市)民為了解本縣(市)都市計畫實施情形,得向本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二、應備書件:
(一)、申請書一份。(請下載附件)(1筆土地20元,每多一份再加20元)
(二)、於完成地籍分割地區,檢具申請土地之地籍圖(正本)一份。
(三)、申請土地之土地登記簿謄本乙份【正本或影印本(影印本應標註正本與影本相符並加蓋私章或簽名)】。
三、申辦機關:太平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四、注意事項:
(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明之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係依據已公告實施之都市計畫圖及地籍套繪圖核對,僅供參考之用,若作為實施之依據依現況指示建築線為準。
(二)、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係就申請地號查核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及計畫說明書中之特殊土地使用規定,如以市地重劃方式整體開發,公共設施負擔比例之規定‧‧‧等予以查列,至計畫書中其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如使用類別、使用性質、建蔽率、容積率、高度,前後院、側院及開發限制等之限制規定,請逕洽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查詢。
五、證明書有效期間依證明書所載為準。
六、證明書核發後有關土地位置,地號或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
現在位置
首頁
> 便民服務
> 下載專區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申請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9-07
- 發布日期: 2016-08-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4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