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
二、為便利在學男子[申請對象:83至93年次之就讀國內外(含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提出申請,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dca.moi.gov.tw)【首頁/主題單元→「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自115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時起至115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受理申請;可自116年6月8日、7月6日或7月30日3個入營梯次中,擇一梯次申請。各梯次申請人數逾錄取員額時,並由該部役政司統一於115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時公開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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