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臺中市結合民間團體共同推動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工作-宣導
計畫目的:
辦理推展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防治、兒少性剝削防制、人口販運防制及初級預防宣導工作。
補助對象:
一、立案之社會團體。
二、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
三、 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四、 財團法人宗教或文教基金會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者。
五、大專院校。
六、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七、本市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申請時間:
(一)受理申請時間:申請補助經費應於活動前1個月提出,最後受理期限為當年度10月31日前提出申請,受理順序以提報計畫之時間先後為準。
(二)辦理時間:當年度11月30日前活動辦理完成,並於12月15日前完成核銷結案。
相關計畫內容、申請表件及範例請至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網站下載(首頁/檔案下載)
https://www.dvc.taichung.gov.tw/
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林小姐(04-22289111分機59227)

Facebook
Twitter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