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農業部農糧署(下稱農糧署) 「國產有機質暨微生物等農田地力肥料補助作業方式」辦理。
二、旨揭計畫農民申請補助期間溯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耕地坐落於本市之農民可憑身分證明文件、土地資料、購買憑證及印章向耕地所在之農民團體申請。購買憑證日期應為114年12月1日至115年11月30日期間。
三、本計畫補助農糧署推薦之國產有機質肥料品牌名單,補助標準為每公斤補助1元,每公頃最高補助6公噸,其餘相關補助標的、補助基準…等,詳如「115 年度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國產有機質肥料加碼補助計畫」。

Facebook
Twitter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