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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中市為辦理巨峰葡萄、義大利葡萄114年4月中旬至5 月上旬雨害(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公告臺中市為辦理巨峰葡萄115年4月上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一、申辦期間為避免民眾久候,請自行影印身分證、存摺及相關證明文件,本所不提供影印。
二、本次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辦說明如下:
(一)公告品項:巨峰葡萄。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6月1日止(上班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例假日不受理,逾期亦不受理。
(三) 受理地點調整:
1、115年5月19日(二)至115年5月22日(五)請至原辦公大樓:太平區公所C棟2樓農業及建設課(原址:太平區中平路144號)。
2、115年5月25日(一)至115年6月1日(一)請至新辦公大樓:太平區公所2樓農業及建設課(新址:太平區祥順路一段200號)
(四)申辦資格:實際從事經濟效益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並有妥適之田間栽培管理作為,及確實受天然災害造成損害率達20%以上者。
(五)應攜帶之證件及資料:
1.申請人印章。
2.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指定救助金轉匯當地農會金融機構以外之其它行庫,所需跨行轉帳手續費由農民自行負擔)。
4.最近1個月內之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請至太平地政事務所申請,地址:太平區大源路1-19號)。
5.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須另檢附有效租約影本或土地使用同意書(附雙方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簽名或蓋章)等土地合法使用文件。
6.申請土地若為國有土地租約或三七五租約土地,請依租約條款規定,由承租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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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5-20
  • 發布日期: 2026-05-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點閱次數: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