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落實執行農業淨零排放及協助妥善處理雞糞問題,農糧署115年延續辦理補助肥料措施及肥料品質查驗工作輔導農民善用國產有機質暨微生物等農田地力肥料,降低化學肥料使用量。
二、有機農業適用肥料、國產有機質肥料、國產微生物肥料及農田地力肥料等補助延續辦理,應依農民實際購買情形辦理核銷,憑證開立日期應為114年12月1日至115年11月30日期間,115年12月份憑證列入下一(116)年度辦理核銷。
三、115年各項計畫補助經費,係由115年度農業發展基金「穩定肥料及相關資材供需計畫」項下支應辦理,該基金預算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屆時如經刪減或凍結,農糧署得調整計畫金額或撥款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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