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敬請詳閱「本所各里活動中心租用一次告知單」後,若有意借用者,請填妥本區里活動中心租用確認書(經代管里長核章)及場地切結書並攜帶證件(身份證、印章或團體大小章),至少於租借活動中心7日前至本所民政課櫃檯繳納保證金、租用費或冷氣費等費用,辦理租借活動中心事宜。
- 租借完畢,請持場地設備勘驗表經代管里長核章後,攜帶證件(身份證、印章或團體大小章及存摺影本)至本所民政課櫃臺辦理退還保證金事宜。
承辦課室:民政課,位置:A棟1樓,電話:22794157分機150 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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