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農業局114年5月28日114年度「臺中市國產有機質暨微生物等農田地力肥料推廣計畫」執行會議紀錄決議事項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國產有機質暨微生物等農田地力肥料補助作業方式」辦理。
二、配合農糧署所訂執行期程,旨揭計畫農民申請補助期間溯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耕地坐落於本市之農民可憑身分證明文件、土地資料、購買憑證及印章向耕地所在之農民團體申請。購買憑證日期應為113年12月1日至114年11月30日期間。
三、本計畫補助農糧署推薦之國產有機質肥料品牌名單,補助標 準為每公斤補助1元,每公頃最高補助6公噸,其餘詳如「114年度國產有機質肥料加碼補助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