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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婚姻發生變故時,常導致雙方競相爭奪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甚至衍生父或母一方攜未成年子女離家,致另一方與子女失聯或遭拒絕會面之情事。為妥適處理監護權紛爭之相關處置等議題,衛生福利部於103年1月29日函頒「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協尋作業流程」(詳細內容請見附件),結合失蹤兒童及少年資料管理中心資源,設置單一窗口,統一受理是類案件,並提供當事人諮商輔導、法律諮詢、案件進度追蹤與管理及資源連結服務,藉由專業社會工作人員受理轉介並提供個案管理服務,使被帶離家(境)之兒童及少年順利與父母維繫正常的親子人倫關係,維護兒童及少年不與父母分離之權利。
專區路徑: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aspx?nodeid=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