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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114)年 1 月 1 日起,民國 95 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寒假即將來臨,且適逢春節等連續假期,內政部呼籲民 國 95 年次(含以前)出生的男子,如果要出境,應經事先 申請核准。 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 48 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 第 4 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 114 年 1 月 1 日起,民國 95 年次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 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 不過,若於役齡前的 18 歲之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境,出國 並不需申請核准。 內政部役政司已建置「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系統」 (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 受理役男短期出境之線上申請,欲出國之役男,請儘早於出 國日前 3 至 30 天之內完成出境申請,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 形,將立即獲核准出境,於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 起 1 個月內(含核准出境有效日期的最後一天)可多次使用通 關出境。 另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的相關事宜, 可至內政部役政司網站(https://dca.moi.gov.tw/)的主題單元區查詢,請大家多加利用。

內政部 聯絡電話:(02)8501-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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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2-09
  • 發布日期: 2024-12-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人文課
  • 點閱次數: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