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13年臺中市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推動計畫」及相關附件1份,請查照惠予協助宣導周知。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13年5月6日中市農林字第1130017171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分為「友善農地給付」、「自主通報給付」及「巡護監測給付」等3部分,辦理方式如下:
(一)「友善農地給付」實施地區為本市新社區、東勢區、和平區(和平區申請範圍僅限自由、南勢、中坑及天輪里等4里)、太平區及霧峰區等5區,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15日止,請農戶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資料,至農地所在地區公所申請,區公所彙整申請書函轉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以下簡稱農業局)辦理。
(二)「自主通報給付」實施地區為本市新社區、東勢區、和平區、太平區、霧峰區、后里區、北屯區、大甲區、外埔區、清水區、神岡區、石岡區、豐原區、大里區、烏日區、大肚區、龍井區、西屯區及南屯區等19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農民填具申請書並檢付相關資料,至農地所在地區公所申請,區公所立即通報農業局,並彙整申請書函轉農業局辦理。
(三)「巡護監測給付」實施地區為本市新社區、東勢區、和平區(申請範圍僅限達觀、自由、中坑、南勢及天輪里等5里)、太平區及霧峰區等5區,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15日止,請社區(團體)民眾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資料,至社區(團體)所在地區公所申請,區公所彙整申請書函轉農業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