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輔導農民善用國產有機質暨微生物等農田地力肥料,降低化學肥料使用量,依農糧署本(112)年9月22日召開「112年度國產有機質暨微生物等農田地力肥料推廣計畫檢討會議」決議事項,農糧署明(113)年持續依「國產有機質暨微生物等農田地力肥料補助作業方式」強化辦理「國產有機質肥料推廣計畫」及「國產微生物肥料及農田地力肥料推廣計畫」。
二、國產有機質肥料、國產微生物肥料及農田地力肥料等補助延續辦理,應依農民實際購買情形辦理核銷,憑證開立日期應為112年12月1日至113年11月30日期間,113年12月份憑證列入下一(114)年度辦理核銷。
三、113年各項計畫補助經費,係由113年度農業發展基金「穩定肥料及相關資材供需計畫」項下支應辦理,該基金預算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屆時如經刪減或凍結,農糧署得調整計畫金額或撥款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