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設籍本市足65歲者。
2、設籍本市足55歲原住民。【戶口名簿或戶籍本】
3、設籍本市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4、愛陪卡:身心障礙證明須符合「必要陪伴者優惠-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字樣者。
二、申請應備文件:
1、身分證影本(正、反面,需同一面)14歲以下請附戶口名簿及印章。
2、最近2年內2吋彩色照片1張(背面須簽名)。
3、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需備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4、補發須備齊以上相關文件至公所直接繳納制卡費申辦。
三、儲值金額:
每月自動儲值1,000點(原住民每月1,500點),限當月有效,不得累計至次月使用,每月額度使用完畢後,可自費加值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