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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體位變更申請改判體位規定?

依徵兵規則第十四條規定,役男經徵兵檢查後,於徵集入營前,對判定的體位認為有疑義者,得檢具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依下例方式之一向戶籍地公所申請改判體位:

一、公費複檢:填具申請書,經公所轉報市府審核准予複檢者,依複檢通知書指定日期至複檢醫院複檢,並由徵兵檢查會依複檢結果判定體位。

二、自費複檢:填具申請書,經公所轉報市府審核准予複檢者,役男一個內持市府核准同意書至選定之複檢醫院完成掛號複檢程序;並由複檢醫院將兵役用診斷證明書逕送本市徵兵檢查會,依複檢結果判定體位。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1-30
  • 發布日期: 2012-08-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