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業生產管理過程所使用的農業塑膠資材(包含棚膜、地膜、菇類培植廢棄包塑膠、其他塑膠布、網、盤)常會沾附土石及其他異物,因而增加再利用機構之處理成本並影響其回收意願。為提升再利用機構回收意願,進而促進農業塑膠資材之回收循環,爰農業部於113年輔導東石合作農場設置區域型農業塑膠清洗循環場。
二、為建立農業塑膠資材回收清洗循環體系,農業部與環境部及地方政府等相關單位研商訂定旨揭指引。針對可回收之農業塑膠資材種類,研擬農業塑膠田間回收作業應注意事項,並明訂農業塑膠載運及清洗循環作業之標準與規範,俾利農民、農民團體、循環場域及地方政府(農業與環保單位)據以辦理,可有效擴大農業塑膠清洗循環場之去化量能與效益。
三、檢附旨揭作業指引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