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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問答集

兒少帳戶是什麼?

針對1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長期安置之失依兒童及少年,直到年滿18歲。由政府依參加者自存款的多寡,採一比一方式相對提撥,存款能作為兒童及少年於年滿18歲後接受高等教育、職業訓練或就業、創業用途。

 

為什麼推動「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

為提升兒童及少年平等接受良好教育與生涯發展的機會,建立「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協助弱勢兒童及少年資產累積、教育投資及就業創業,以促進其自立發展。

 

我是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如何提出申請?

由兒少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任1人,攜帶印章及身分證,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提出申請,填具申請書,並選定每月存款金額即可。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開戶申請後,會將同意開戶的兒少名冊轉送衛生福利部,於臺灣銀行開立兒少教育發展帳戶。

 

實際居住在外地,也要向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嗎?

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申請,都是向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提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的戶內人口均由戶籍地縣(市)政府列冊提供福利,所以您戶內符合開戶資格的兒童或少年,也必須向戶籍地提出開立兒少教育發展帳戶的申請。

二、倘若您申請帳戶之後,戶籍遷出或搬離,請您主動通知原戶籍地的專案社工人員,再由專案社工人員協助將帳戶資料轉移至新的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以免影響權益。

 

如果小孩開戶後,喪失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怎麼辦?

已開立兒少教育發展帳戶的開戶人,若中途喪失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長期安置資格,仍可以繼續存款至滿18歲,帳戶存在,不受影響。但自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通知脫離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日起一年內,仍可獲得政府相對提撥款,一年期滿後,開戶人仍可持續自存款,但停止政府相對提撥款。如果日後又符合兒少教育發展帳戶資格,會再恢復政府相對提撥款(依自存款多寡存入同額款項),直到年滿18歲。

 

兒少教育發展帳戶條例通過前,就已經開戶的人,其權益有受影響嗎?

最早依兒少教育發展帳戶推動方案簽訂契約開戶的開戶人,在兒少教育發展帳戶條例施行後,不用重新申請,其帳戶繼續使用,存金用途、存款機制及儲蓄獎勵等,均適用現行規定,權益不受影響。

 

如何存款?

一、選擇約定轉帳扣款者,將會依據開戶人所選定的自存金額,每月固定從郵局帳戶中扣款。

二、選擇現金繳存者,可以到臺灣銀行各地分行進行臨櫃存款,或是利用各地ATM轉帳(須自行負擔手續費)存款。各地郵局、四大便利商店(7-11、全家、萊爾富及OK便利商店)、農漁會(信用部)也都代收存款,方便民眾繳存。

 

每個月的繳存單,若無法按月繳存,可以如何處理?

一、每年1月至11月的繳存單,繳存期限都設定為當年11月20日止。所以如果當月無法繳存,只要在11月20日前都可以前往合作通路繳存。12月份的繳存單,繳存期限為當年12月20日止。

二、年底(12月時)有提供補存機會,由衛生福利部寄發「補存單」予開戶人。該補存單上有下面二個金額,供民眾自行選擇其一,進行補存,補存期限為當年12月20日。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2-07
  • 發布日期: 2020-12-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