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輔導造林申請※申請獎勵對象如下: 一、自然人。 二、部落。 三、公營事業以外之私法人。 四、非法人團體。 ※法令依據:「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過渡變更(舊制轉新制或終止造林)過渡期間為114年8月20日至1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