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境內民眾外出應配戴口罩_經勸導仍不配戴者_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預防疫情擴散,公告自即日起,本市境內民眾外出時應全程配戴口罩。 如有違反,經勸導後仍不配戴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台幣3,000以上一萬5,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