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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境內民眾外出時應全程配戴口罩

本市境內民眾外出應配戴口罩_經勸導仍不配戴者_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本市境內民眾外出應配戴口罩_經勸導仍不配戴者_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預防疫情擴散,公告自即日起,本市境內民眾外出時應全程配戴口罩。

 

如有違反,經勸導後仍不配戴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台幣3,000以上一萬5,000元以下罰鍰。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5-19
  • 發布日期: 2021-05-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民政課
  • 點閱次數: 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