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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一、對象及標準: 受照顧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2.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僱用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或其他照顧服務補助。

3.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

4.實際居住於臺中市。

二、照顧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年滿十六歲,未滿六十五歲,且無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三第一款至第三款、第六款及第七款規定之情事。

2.屬下列情形之一者:

(1)同為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應計算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之成員。

(2)出嫁之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

(3)受照顧者二親等以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3.未從事全時工作,且實際負責照顧受照顧者。

4.與受照顧者設籍及實際居住於同一直轄市、縣(市)。

三、方式、金額:

照顧者每月補助5,000元。

四、應備文件:

1.照顧者與受照顧者之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及全戶戶籍謄本。

2.低收入戶證明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

3.受照顧者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之證明。

4.照顧者之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5.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者,其委託書。

6.其他必要之相關文件。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1-17
  • 發布日期: 2020-12-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 點閱次數: 907